2020年全国两会还有一天就要闭幕了,回顾这届两会,部分企业人大代表的建议很“特别”。

全国人大代表、伊利集团质量检验控制中心主任李翠枝有几个建议很抢眼:

1、将蛋白质含量达到纯奶标准的调制乳也纳入增值税9%低税率和企业所得税免税的范围。

2、对跨境电商的增值税,与国内销售和一般贸易进口采取一样的税率征收,或将婴幼儿配方奶粉从跨境电商商品清单中剔除,维持公平竞争环境。

3、对乳制品企业和奶牛养殖企业融资给予一定贴息扶持。

4、将“一生饮奶计划”纳入国家战略。

关于第4个建议,李翠枝还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比如,通过宣传“天天饮奶,一生健康”的口号,鼓励国民每天“打卡”300克的奶及奶制品食用,记录每日饮奶状况,以此来培养国民的饮奶习惯。

还比如,建议由卫健委牵头,联合各级政府、行业协会、乳制品企业等,启动全民“一生饮奶计划”,并将其写入国务院文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进行实施推广。

又比如,在推广饮奶过程中,面对社会上不时出现的“国产乳制品有害”“奶源污染”“摄入乳制品可能致癌”“医嘱限制食用奶制品”等谣言进行管控。

李翠枝认为,奶及奶制品作为合理膳食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健康中国”战略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国民仍未达到全民饮奶习惯的普及。数据显示,我国人均饮奶量超过36公斤,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不到亚洲人均水平的1/2。

此言一出,很多网友将焦点转向伊利,质疑李翠枝的建议夹带“私货”。

对此,伊利方面回应称,跨境电商奶粉不接受严格的配方注册、海关入境检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月度抽检,不但存在产品质量风险,而且有损中国配方奶粉市场的公平机制。

其实,为“乳业”代言的不止李翠枝。

全国人大代表、蒙牛乳业研发创新部营养健康经理史玉东今年建议政府定期制订学生营养餐和经费保障计划。

史玉东认为,亟需国家将国民膳食营养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在法律制度、财政投入、实践操作上系统规划、有效实施。

他提供的数据显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占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覆盖学生数量占全国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和学前教育儿童总数比例仅为12%。

为自己所处的行业“代言”的还有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人大代表、长安汽车党委副书记朱华荣等。

在《关于促进个人电脑消费升级,充分发挥生产力和创新工具作用的建议》中,杨元庆建议,将个人电脑作为战略必需品,出台促消费扶持和保护政策,缩减数字鸿沟。

杨元庆称,截至 2019 年中国与发达国家PC渗透率差距较大,因此,有必要综合采取多种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和家庭的信息产品消费需求,加快升级换代步伐,这不仅可以提高“居家生产力”,支撑远程办公、在线学习等,而且把新型基础设施延伸到家庭,促进社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此外,杨元庆还在其他建议中称,通过政府购买、学校配置、企业支持等形式,解决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硬件短板,加强教学与学习设备供给,保障贫困学生拥有基本信息化学习工具,能平等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数字鸿沟。

朱华荣建议,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

朱华荣说,在乡镇推广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优于城市:一是停车充电优势,二是消费者出行半径小、无里程忧虑,三是用电更具有经济性。

朱华荣建议,启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既能让我国新能源汽车成果惠及农民,又能拉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还能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建议通过政策拉动汽车消费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悦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王连春。

王连春建议:“北上广等限购城市应进一步释放购车指标,优化摇号政策,提升中签率和指标使用率。”

王连春的理由是,由于疫情并未完全结束,仍有部分汽车市场需求被抑制。为稳定我国汽车产业基本盘,亟需供需两侧共同发力来推动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

以上人大代表虽然分属不同行业,但他们的建议有一个共同点:为自己的企业或者所在的行业代言。

事实上,关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不要为“群体利益”代言,这些年一直争议很大。

2009年,当时还是政协委员的陈光标向两会提交了"呼吁向富人征收遗产税"的提案。他认为,富人应该缴纳遗产税,比率至少应为60%。企业家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

作为一个名列财富榜前茅的富豪,陈光标提案呼吁向本群体“征收遗产税”,很多人认为陈光标的提案令人尊敬:因为他的提案能超越为本群体利益代言的“偏私”。

燕赵都市报当时发表题为《超越利益群体代言的委员更让人尊敬》的评论称,从某种程度上讲,政协委员为本群体代言无可指责,但如果能够超越这种本能,站在比本群体利益宽广得多的公共立场上去发言,却是非常让人尊敬的。

评论称,利己只是一种人与生俱来的低级本能,但利他却需要一种超越的勇气、高尚的道德和博爱的情怀。如果人人只为自己,每个委员只为本群体利益代言,那么两会将被“各执一词”、“各持立场”的利益纷争和利益交锋所充斥和撕裂。

2008年两会期间,《南方都市报》发表了肖雪慧教授一篇题为《替本群体代言真的天经地义?》的评论。文章称,一些代表、委员表达本群体利益诉求,很多人认为这种代言“很正常”和“天经地义”,这些人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人大和政协是公权机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公共职位。

肖雪慧教授认为,只要占据在公共职位上,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念是基本准则。在国外,议员也被要求致力于社会公共利益,谋自己私利是要受追究的渎职行为。

2015年,南通日报旗下的《江海晚报》发表题为《代表委员慎为“自家事”代言》的文章称,公众期待代表委员铁肩担道义,放喉言民意,而不是借助代表委员的身份,为“自家事”开方便之门,公众不愿看到“假公济私”的提案议案。

文章称,公器不能私用,并不是认为凡是“自家事”,代表委员就不能说话,然而这得有个界限:群体利益不能置于社会普遍利益之上:且代言要实事求是。

不过,2011年深圳商报则提倡“代表委员要敢于为自己的界别代言”。该报认为,我们按照区域选人大代表,按界别选委员,就是希望大家能够代表各自的选区、界别、行业、阶层,共同形成一种为民代言的大格局。

“我们支持代表委员为工人农民代言,但是,我们绝对不能打击代表委员为自己的阶层代言。大家不能自由地为自己的阶层说话,那还算得上是代言吗?“该报称。

《人民日报》也对人大代表为群体利益代言专门发过评论。

2013年,《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代表委员履职不妨“内外并举”》的评论称,代表委员关注本行业问题,甚至为自己所属利益群体代言,也是正常之事。

“一个成熟的体制,同时也应是一个各方利益交织、充分表达和博弈的平台。“文章,当然,能够关注其他领域、其他阶层,甚至超越自身群体利益的代表,同样需要尊重。

《人民日报》文章称,古人举贤不拘泥内外之别,如果将之引申为代表“举”国事大计、“举”真知灼见,也是同样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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