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舆论热点事件,绝大部分企业家群体历来都是保持低调不语,而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是个例外。
不到一个月时间,俞敏洪为三起热议事件连续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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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第一件。
近日,舆论关注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一审判决,王振华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对于判决结果,舆论和王振华本人双重不满,前者认为处罚过轻,后者则明确提出上诉,要求判其无罪。
6月23日,新东方教育创始人俞敏洪在视频中就此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如果王振华确实犯了猥亵儿童罪,应该怎么判?中国的司法条例是,猥亵儿童罪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性质恶劣的最长处以15年有期徒刑。
俞敏洪说,这样的惩罚实在太轻。“也许我们要做的是敦促全国人大修改这一条文,在宋、元、明、清,猥亵儿童全部都是死刑,美国最高可判250年,韩国是化学阉割,新加坡是20年有期徒刑。所以要对王振华重判,需要先修改法律条文。”他表示,拐卖妇女儿童、猥亵性侵儿童的,应该从重处罚,震慑潜在的犯罪者。
与此同时,至于大家骂王振华的辩护律师陈有西,俞敏洪认为大可不必。他指出,律师就是要全力以赴为自己的雇主来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允许律师为被告或原告辩护是国家司法进步的标志。
有人认为,王振华事件对国家形象及法制建设带来了非常负面的影响,所以最高可能会判死刑。
俞敏洪表示,所有的案子都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这样中国才能真正成为法治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依靠清官或者权威来治理社会不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法治的社会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如果王振华的罪名成立,就应该受到惩罚,尤其他还是一个知名企业家、政协委员。
“我觉得他玷污了企业家和政协委员的名声,我为这个队伍里出现了这样的败类感到羞耻。中国的儿童怎么保护都不算过分,他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 俞敏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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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热点事件发声,俞敏洪不止于此。
这段时间,山东农家女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事件引起外界极大关注,消息称冒名顶替者已经被注销学籍,但没有被追究相应责任,背后的利益链也暂时还没被挖出。外界好奇,陈春秀作为被顶替者,是不是应该得出赔偿?
对于此事,俞敏洪表示,一位农村女孩十几年寒窗苦读,几千个日日夜夜,最后光明的前途却被人“顺手牵羊”就拿走了,这样的事情让人细思极恐。紧跟着山东又曝光200多人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这些冒名顶替者受到的惩罚也是注销学籍。
俞敏洪认为,对于冒名顶替者来说,这样的惩罚太轻,而背后的利益链也没有被挖出来。俞敏洪认为,国家应该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对弄虚作假、为非作歹的人进行更加严厉的惩罚。同时,像陈春秀这些被顶替者,应该得到弥补。比如说可以继续被允许上大学,也可以在其它方面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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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留学生的超国民待遇问题,一直被社会各界所诟病。随之出现的“国际高考”问题,更是破坏了高校留学生的招生生态。
虽然社会民众关切声浪很高,但教育主管部门并未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俞敏洪认为,目前“国际高考”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现存的2009年外国留学生规定已经过时,对当下国际高考问题的约束力降低;
第二,教育国际化的推动太快和留学生申请的软性评价,会导致入学门槛不断下降;
第三,我们国家目前缺少对外国留学生成绩的统一考核评价标准。
“说简单点,就是我们对外国留学生的入学要求很低,但给予待遇太好。好的程度,就是超国民待遇。”俞敏洪说。
这种超国民待遇最让国人难以接受的是,我们的外国留学生主要都来自非洲,让国人在心理上难以接受。
虽然这谈不上种族歧视,实际上产生这种抵触情绪的,却是相关部门的外国优先的超国民待遇对自己国人的贬低引起的不满。
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在一份提案中建议:“取消外国留学生超国民待遇”。
笔者的话
这三起事件后续结果会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俞敏洪能仗义执言的做法是值得尊重的:
- 不像有些企业家一味闷声发大财;
- 明知这样公开表达会得罪很多人和有些部门;
- 不求财务回报为社会公平正义发声。
俞敏洪之所以特立独行,或许和他政协委员的身份有关。
2010年,俞敏洪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采访时表示,不能将在政协会议期间发表见解视为一种个人荣誉,参政议政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应多提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他说,国家为政协会议的召开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应有成果与之相呼应。“政协委员履行职责不能‘走过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俞敏洪在“老俞政协日记”写过这么一段话:“今天是全国政协会议的第七天,也是本次全国政协会议的最后一天……从明天起,也许就不会再有日记发布了,但请朋友们相信,我正在努力把每个日子过好,并尽量履行自己作为一个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全国两会结束了,俞敏洪在日记中这么写了,现实中也这么做了,履行一个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为正义公平连续发声。
一见君希望这种敢于直言、乐于谏言的公众人物多一些,尤其是企业家代表委员,平时既要以身作则,也要敢于对有争议的事件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