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在其官网通报了3起社会组织违规收费的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涉及广东省企业联合会,违规收费2968万。
通报称,一些社会组织利用评比达标表彰、资格认证、挂牌发证等活动进行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敛财牟利,严重影响了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损害了企业正当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
从《通报》内容看,广东省企业联合会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通过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利用签订“咨询培训服务确认书”、“认刊书”、“服务协议书”、“合作协议”等方式,变相违规收费2968.82万元(已向参评企业退款223.78万元)。
官网资料显示,广东省企业联合会成立于1980年,目前会长为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董事长兼CEO李东生。
此外,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广东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和资质等级评审年检工作,利用收取“会议费”“年审费”“年检费”等方式违规收费23.49万元。
2016年至2019年4月,广东优生优育协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擅自与民营医院合作,通过授予牌匾证书等方式违规收取“管理费”58.2万元。
事实上,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多次对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2012年,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表示要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
对此,《广州日报》评论称,个别社会组织“靠山吃山”,利用自身影响力开展名目繁多的评比、表彰、培训、认证、授牌等活动,巧立名目敛财,实现“权力自肥”,显然是一种目无法纪的行为。
文章指出,在全国各地都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大背景下,个别社会组织仍然将手伸向企业,违规收费从而加重企业负担,这不是与上级政策背道而驰吗?
这种现象不是孤例。
11月12日,经济日报刊发题为《斩断行业协会乱收费利益链》的文章指出,现实中,有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有的借评比达标表彰收费,有的则只收费无服务,还有的强制会员以各种名义缴费,向企业收取高额赞助费,强制赞助捐赠。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加重了企业负担,企业反响强烈。
文章称,杜绝行业协会乱收费“野蛮生长”,各地各部门应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和管理,对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强制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行为,必须全面清理取缔。
同时,对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坚决斩断乱收费的“黑手”,为创业清障,为企业减负,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遏制“野蛮生长”的乱收费行为。
据悉,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底,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督促落实三个阶段,全面清理规范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很长一个历史时期,这些背靠国家部委的“红顶中介”让企业不堪其扰,广东全面清理规范协会商会收费,也算是给企业办了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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