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儿能上升到国务院发文件,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

国务院为何亲自出马发此通知?简单总结原因有二:

1、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这加重了企业负担。

2、有些商协会对有关部委发文根本不当回事。

今年5月份,审计署披露的去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显示,2个省的4家商会、协会通过开展评比表彰违规收费、未设置固定标准收取会费、重复收费等共计1364.42万元。

比如,2019年2月至12月,辽宁省企业联合会、辽宁省企业家协会在组织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及表彰工作时,向相关企业收取申报成果评审费12.39万元。

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是中央明令禁止的。

另外,2018年至2019年,上海市出版社经营管理协会依托主管部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委托事项,在主管部门已拨付专项补助资金110万元用于“中国书业馆配年会”活动的情况下,向参展商另收取展位费46.86万元。

这是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也是被明令禁止。

《新华社》早前报道还称,在山东,118家协会商会学会涵盖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职工教育医疗等方方面面,从钢铁协会、金属学会、建筑业协会,到上市公司协会、审计协会、金融协会,再到教育协会、医疗协会和地方商会,甚至一些协会的下属分会也要单独缴纳费用,单笔费用从几百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一些企业负责人和创业者也诉苦。有的协会负责人是退休的“老领导”“老上级”,碍于情面入会缴费;若是不参加协会,担心企业间的推广介绍“厚此薄彼”;有的协会还掌握评审评比、项目资源,不敢不入。

这些情面、担心乃至无奈,最终变为企业的负担。

实际上,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早在2017年就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要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做到“五个严禁”:

严禁依托政府部门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

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近些年,审计署会每个季度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一见君注意到,在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相关审计中,经常点出行业协会乱收费问题,而问题正是集中在上述五个严禁领域。

回头来看,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发文并没有制止住问题。

今年6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要求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其中强调加大对行业协会收费监管力度,重点对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职能、与政府部门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进行抽查,严厉查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

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并作出部署。

再后来,就有了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

国务院此次发的《通知》对商协会乱收费给出明确规定: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

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

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的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情况等,严禁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

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章程,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对此,《中国政府网》次日刊发警告,文章标题为《“零容忍”!国办发文,行业协会商会这些费严禁收!》

国办发文还专门提到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

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依法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的成本审核。

国办发文称,2020年底前,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多、标准高、经费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核定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