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密集谈论“明天系”被接管

8月1日,央行官方公众号发布了原央行行长周小川的文章,题为《周小川:公司治理与金融稳定》。

8月3日,央行公众号又发布了央行办公厅主任、包商银行接管组组长周学东的文章,题为《周学东:中小银行金融风险主要源于公司治理失灵——从接管包商银行看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的关键》。

相同之处在于,两篇文章都发布于央行主管的《中国金融》杂志2020年第15期;不同之处在于,周小川的文章是根据其2019年11月4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管理项目“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课题2019年度交流会上的讲话整理而成,而周学东的文章是新作。

这距“明天系”多家金融机构上个月被接管刚过去半月。7月17日,银保监会、证监会先后宣布,对多家“明天系”金融机构进行接管。

随后,明天系在官方微信发文,质疑接管。

从内容看,周小川和周学东的文章异曲同工:解释了监管机构接管“明天系”的原因,也披露了诸多细节。

周小川在点评明天系、安邦系和海航等时认为,公司治理上的欠缺导致了金融风险加剧,高杠杆加上虚假资本金带来了公司的“野蛮扩张”。

他指出,最早是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出现问题,如明天系、华信系、安邦系等,随后一些金融机构,如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等也暴露出问题。还有一些正在自救之中,如海航集团等。

一见君注意到,周小川用“野蛮扩张”来形容这些民营企业,而几年前监管部门曾称某些民营企业为“野蛮人”。

“仔细分析这种‘野蛮扩张’…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高杠杆。高杠杆的首要原因是靠向金融机构借款、靠发债等来加杠杆,很多还是利用自己控制的金融机构进行关联交易,”周小川称。

此外,某些企业集团利用虚假资本金,再加上放大的杠杆,一些机构的扩张很快就是天文数字了。

而在这些问题企业集团野蛮扩张过程中,也暴露了监管层面对于公司治理监管不足。

周小川认为,在国内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已经推进了这么多年的情况下,一些公司、银行及金融机构,仍然缺乏公司治理原则的基本概念,公司治理形同虚设,制衡机制基本是零。

周小川称:“我个人对此感到非常吃惊。这也表明公司治理方面的改革和推行的力度还存在缺陷。”

“对于一些实体经济公司如华信集团、明天系公司,在其高速膨胀过程中也存在监管不足的问题,但应该由谁监管,没人能答上来,最后变成了无人监管。”周小川说。

周小川指出,关于挪用其他资金作为资本金,安邦系做得非常明显。它通过掌握的成都农商行等几家金融机构,把其他的资金包括存款资金、信贷资金设法转为资本金。

“华信集团也有类似的做法。至于明天系,可能是一个规模更大、更加系统的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混合在一起的模型。”周小川说。

相比之下,在谈“明天系”时,周学东更加具体,也可能与其包商银行接管组组长的身份有关。

周学东指出,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这是中国金融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其中反映出的公司治理失败的惨痛教训值得警醒。

文章回顾了包商银行被接管的始末,很多都是第一次对外披露:

早在2015年12月,包商银行向市场公开发行65亿元、期限10年的二级资本债,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发行人律师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包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60%,拨备覆盖率168.86%,资本充足率10.82%”,“所有者权益243亿元”。

然而时隔一年半,当2017年5月专案组介入“明天系”案件后发现,包商银行自2005年以来仅大股东占款就累计高达1500亿元,且每年的利息就多达百亿元,长期无法还本付息,资不抵债的严重程度超出想象!无法想象,这份“募集说明书”中所披露的主要指标是如何得出的!

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明天集团和包商银行开展自救,用尽一切手段,四处融资防范挤兑,直到2019年5月被依法接管。

周学东指出,包商银行的风险根源于公司治理全面失灵,从表面上看,包商银行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但实际上,包商银行有的只是形式上的公司治理框架。

文章还指出,党的领导缺失,党委主要负责人附庸于大股东并演化为内部控制人,总行党委、纪委的作用被严重弱化,逐渐成了摆设。

“李镇西自2002年担任包商银行行长,2008年起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到2019年包商银行被接管时,担任‘一把手’长达11年。”文章称,李镇西统帅“三军”,是事实上的内部控制人和大股东代理人,董事会、党委、经营决策层皆直接听命于他。

接管组发现,长期以来,包商银行党委形同虚设,所谓“党的核心作用”,早已被“董事长的核心作用”取代。全行近3000名党员中,有468名党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入包商银行,他们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按规定缴纳党费。

文章还指出,由于“明天系”的“一股独大”,导致包商银行股东大会没有发挥科学、民主决策的作用。包商银行机构股东有79户,持股比例为97.05%,其中,明确归属明天集团的机构股东有35户,持股比例达89.27%,远超50%的绝对控股比例。

清产核资结果显示,2005年至2019年的15年里,“明天系”通过注册209家空壳公司,以347笔借款的方式套取信贷资金,形成的占款高达1560亿元,且全部成了不良贷款。

事实上,周学东的文章目的不仅在于通过披露“明天系”的违法违规事实,以引起警惕,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金融集团的治理指明方向。

第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选好党委书记和董事长这两个“一把手”

包商银行之所以出现重大信用风险,一个重要原因是党委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党委书记放弃职守,“主动投降”。

回头看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即“党委书记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即“董事长的领导”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让党的领导真正通过“党委书记的领导”和“董事长的领导”发挥核心作用。

第二、建立有效制衡的股权结构。

股东内部制衡的失灵是包商银行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中小银行可结合区域特点与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优化股权结构的最佳选择,克服股权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

要通过实现股权的多元化,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民主决策作用,从根本上起到制衡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效果。

第三、强化外部监管。

一是审慎监管。特别是,外部监管机构对股东要实施穿透式管理,重点解决隐形股东、股份代持问题,及早发现“一股独大”或“内部人控制”的隐患,遏制高级管理层、民营股东掏空银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文章称,包商银行是典型的大股东“一股独大”,重组前的锦州银行、恒丰银行则是典型的“内部人控制”。

二是外部信息披露。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必须通过外部审计、信息披露、外部监管解决。未来可以探索由监管部门直接聘请会计、审计、律师等社会中介机构,向被监管的商业银行派出,进行外部审计、检查,由监管部门付费,中介机构对监管部门负责,从而解决中介机构被商业银行变相收买、串通会计数据造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