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也做版权生意,但并不“视觉中国”

4月10日晚九点,欧洲天文台公布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引起了一股全民科普热潮。随后,事件发酵,将“视觉中国”推到风口浪尖。一些自媒体控诉在使用照片时经常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指责其侵犯版权。

4月11日下午,共青团中央正面“刚”,质疑其滥用国旗、国徽版权。晚间,视觉中国发布道歉声明,官网暂时无法访问。天津网信办则是连夜约谈视觉中国,全面整改。4月12日,另外两家图片网站全景网、东方IC网也无法访问。

昨天,人民网、新华社、半月谈等官媒集体声讨,严厉批评视觉中国把版权当“霸权”, “碰瓷式维权”。

对视觉中国再多的批评和质疑都不为过,毕竟这家公司“苦媒体久矣”,但一见君觉得,我们更应该反思,“视觉中国”们在国内的生意为何能做的如此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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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而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应用,隐藏的是一条庞大的利益分配链条,也是各家竞相争抢的一门大生意。

我们熟悉的华特迪士尼,每年不仅通过影视作品获取票房收益,其影视作品中的米老鼠、唐老鸭等各种形象的授权收入更是占了大头。

根据《福布斯》统计,米老鼠和它的朋友们每年为迪士尼带来的收入达近60亿美元。为了延长版权使用权限,迪士尼数次游说美国国会对知识产权法案进行修改,目前米老鼠版权的使用期限截至年份为2023年。届时,迪士尼能否舍得这块“肥肉”,拭目以待。

今年3月20日,迪士尼花费713亿美元收购21世纪福克斯,至此,X战警、阿凡达、神奇四侠等一系列的版权悉数被收入囊中。对于致力于打造传媒领域的巨无霸而言,这是一笔只赚不赔的买卖。

除了华特迪士尼,任天堂通过版权也获利颇丰。

任天堂拥有宠物小精灵、超级马里奥等著名形象的版权。在维基百科的娱乐IP赚钱能力排行榜上,诞生于1996年的宠物小精灵以591亿美元的收入遥遥领先。其法务部门也以特别能打官司著称,对于侵犯其版权的行为毫不手软,出手迅速,少尝败绩。历史上的比较著名的案例有:任天堂与环球影视关于《金刚》的版权之争,与世嘉公司关于《俄罗斯方块》家用机版权之争等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利益,其赔偿金额已经远远超过游戏部门主营业务收入。

本来,依法维权倒也无可厚非,而视觉中国之所有饱受诟病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将不享有版权的摄影作品打上标签“据为己有”。以此次黑洞照片为例,欧洲天文台明确表示,视觉中国未与其接触并获得相应版权。但是视觉中国却擅自对此声明版权,“此图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咨询客户代表。”俨然一副全权代表的大当家形象。

其次是涉嫌“钓鱼式维权”“碰瓷式打官司”。视觉中国研发了图片追踪系统“鹰眼”,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利用该系统在全网搜索未经授权使用其“拥有版权”的图片。通过各种沟通,“要挟”企业签订年度合作合同或者索要巨额赔偿。天眼查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视觉中国及其关联公司共涉及法律诉讼超过1.2万余条,而其中绝大部分为起诉他人公司作品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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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生意们的背后,折射的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两难困境:一方面,部分人还未建立正确的知识产权保护概念,侵权现象屡禁不绝。另一方面,还有一些人打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旗号,或者化身“专利流氓”,扰乱公平竞争秩序,或者通过索要巨额赔偿大肆敛财。

知识产权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围绕这几种权利的争论、纠缠、妥协和重新认知,亦从未中断。个人、企业,甚至国家都经历了太多鲜活生动的案例,回顾过去,既是知识产权全民普及的教学史,也是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史。

“王老吉”的品牌之争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1995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前身签订协议,授权后者使用“王老吉”商标。加多宝身为民企,善于经营,仅用了几年时间便将王老吉打造成全国知名商标,品牌价值超千亿。期间,广药和加多宝也曾有过蜜月期,可是随着王老吉品牌越来越响,涉及的利益越来越大,两家的分歧也越来越大。最终矛盾大到无法调和,两家企业对簿公堂。2012年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品牌,跨越世纪的商标大战终尘埃落定。

这场品牌之争,涉及国企、民企利益之争,无论是学界还是民间,都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到最后甚至上升到了契约精神和企业家道德的讨论,只不过个中曲折,孰是孰非,一时也难以说清。

著作权方面,盗版书籍、盗版软件、盗版游戏同样是重灾区。从物质资源匮乏的年代走来,许多人习惯于“拿来主义”,热衷于免费使用。微软深谙古老中国“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之道,其Windows操作系统刚进入中国之时,为了抢占市场,很长一段时间默许其盗版软件大量安装,将以金山为代表的国产软件打得毫无招架之力。待到国产软件节节败退,微软在中国的布局也已经基本完成,随后其高调宣布所有盗版软件非法,打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

免费的未必就是最好的,有时候贪图小便宜,日后很有可能付出更高的代价。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一定程度上,我们该感谢微软给上的这一课。

“山寨”手机则是专利权领域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曾经一段时间,满大街的山寨手机,一度成就了华强北的昔日辉煌。得益于功能丰富、价格低廉、外观造型模仿品牌机型,一众手机制造商野蛮生长。但是单纯依靠模仿,缺少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山寨手机的消失如同其流行时一样迅速。反倒是以华为为代表的企业,不吝投入,自主研发。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年度报告,2018年华为向其提交了5405件国际专利申请,位居全球第一,引领全球5G发展。

最近几年,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觉醒,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逐年增大,国际国内环境都有向好的趋势。但是也要看到,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界限的模糊与不明晰,在一些领域已经引起了冲突,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与改进之路依然漫长且艰辛。

部分媒体一直在指责美国的高通公司利用“专利壁垒”,恣意扩充权利范围,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妨碍市场的公平竞争。高通公司每年不仅通过专利授权获取高额利润,还凭借技术优势要求其他企业进行专利反向许可,一方面能够更进一步稳固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另一方面不断削弱其他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造能力。市场经济的残酷性也在这里体现:于高通,无疑是赢家通吃;于社会,则未必是最优方案。

2018年,一部现实主义电影《我不是药神》赚足了观众眼泪。面对价格高昂的抗癌药,电影提出了非常现实的问题: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有没有错?一个人想活命有没有错?似乎都没错,可是两个问题碰撞冲突在一起,如何在保护专利鼓励发明创新和救人性命之间取舍?如何平衡商业价值和伦理价值?电影没有给出答案。而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应用与限制,远不止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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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视觉中国这个事件本身。单纯从法律上看,视觉中国极有可能侵犯了个人的肖像权和摄影师的著作权;滥用国旗国徽,也违反了国旗法、国徽法的有关规定。但是也正如人民日报评论,吐槽归吐槽,但是不能毁掉中国近几年来好不容易提升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吃过甜头,也栽过跟头。长期拄拐,丧失的必然是自己的行走能力。厘清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既鼓励自主创新,也竭力避免滥用权利本身,才能在自主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视觉中国”们有恃无恐,其实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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