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难”被提上国家日程,有何深意?

今年第一场国务院常务会议,除了讨论综合保税区升级,另一个重点布置的任务就是解决企业“注销难”。

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1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注销难”问题。

一直以来,企业界有个说法:开公司难,注销公司更难。“注销难”到底有多难?来看《中华工商时报》之前报道的两个案例:

小妍是北京一家贸易公司的法人,2014年注册了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停业近一年了,后来想注销公司却让她很烦恼。

去注销公司,要跑工商、税务、银行、报社、公安局等多部门办理,耗时至少45天以上,还要花10000多元注销费用。

不注销,做个“僵尸”公司?这也不行。公司不注销就要继续报税,帐还是要做,还得一笔不小的费用。

更关键的是,公司不注销,放任不管,企业将会纳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单、税务黑名单。“僵尸”公司法人代表被列入黑名单,没法再当其他公司法人代表,这会影响小妍再次创业。

为了尽快注销公司,小妍只好去找代理公司咨询。代理公司建议,如果想尽快将旧公司“脱手”,可以考虑转卖,即通过变更股权关系改变公司所有者。小妍可以通过变更法人代表来与旧公司“脱离关系”。

可是,变更过程也需要一个个部门去跑,填表、核对信息等。同样的,每个部门也都有审核期。小妍说,说是卖,实际上赚不到一分钱,等于白送,自己注册公司时花的数千元也等于打水漂了。

是否注销,这让她左右为难。

小妍的遭遇并非个案。

陕西的郭先生6年前注册了一个企业,心想着反正自己也没有违法,就把公司扔在那里置之不理,结果被列入“僵尸企业”,个人也上了信用“黑名单”。

据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公司不注销,企业3年不按时“年报”,工商部门就会将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一旦进入“黑名单”,企业的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将会受到相应的限制,甚至会影响到当事人住房贷款、坐高铁、乘飞机等。

但未来,这种“折腾”将改观。

《新闻联播》报道称,为回应广大市场主体关切,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解决企业“注销难”这一营商环境中的难点,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一是简化注销流程。将企业注销成立清算组的备案、登报发布债权人公告等,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公告。

划重点:少了刊登报纸广告费

大幅减少注销登记材料,只须提供清算报告等必需要件。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公告时间由45天压至20天。允许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在达到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划重点:从2017年3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行简易注销,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不能申请简易注销的。

二是简化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未领用发票、无欠税等纳税人,可免于办理清税手续,直接申请简易注销。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

划重点:注销不是企业一家的事情,要保障各方利益都不受损失,得考虑企业债务,税收社保等情况

三是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注销“一网”服务。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防止恶意逃废债。

划重点:办理事项从线下搬到线上,省去来回路上奔波

采取上述改革措施后,企业注销时间将大幅压缩,简易注销时间减少一半。

划重点:简易注销制度改革,试点将企业公告期由45天调整为20天

若政策实施下去,公司关门不再难。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数量1.09亿户,其中,实有企业达到3434.64万户。日均新设市场主体5.8万户,日均新设企业1.8万户;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达到7237.45万户、私营企业3105.37万户。

数据显示,个私企业占到全国市场主体的95%,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解决了近3.57亿人的就业问题。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就业的重要力量。

2018年10月31日,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从上期的第78位跃升至第46位,进入全球排名前50。

现有的进步当然很可贵,但位次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与我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极不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