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其内涵包括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内容。
“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成为全党全社会的行动指引。”
文章指出,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概括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中共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求“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文章称,“两个毫不动摇”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是长久之策,过去没有变,以后更不会变。
一见财经注意到,《人民日报》此篇重磅评论是有针对性的,目的是以正视听。
7月22日,《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在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发布后发表文章称,《决定》取消“公有制为主体”的表述,是历史性变化。
“这一变化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实现真正的平等,不再区分谁是主体地位,谁才能发挥主导作用。”胡锡进称。
不过,该文章发出后遭到猛烈批评。
7月29日,公众号“明叔杂谈”发表题为《正确理解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逻辑》一文。该公众号的负责人为前新华社国际部财经新闻采编室副主任明金维。
文章称,胡锡进等个别人认为,《决定》没有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由此推测,这是不是意味着“中国接下来要放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甚至还认为,这是一种“历史性”的变化。
“这是一种‘误读’,也是一种脱离《决定》文本进行联想的‘过度阐释’。”文章称。
文章强调,2019年举行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之后,只要我们提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必然包含“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这些基本要素。
现在,《人民日报》发表重磅文章,及时扭转了个别人的错误看法,有利于外界对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的正确认识。